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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全集 第4卷 法意
  • 汪征鲁,方宝川,马勇主编;郑有国,薛菁点校 著
  • 出版社: 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 ISBN:9787533463120
  • 出版时间:2014
  • 标注页数:592页
  • 文件大小:79MB
  • 文件页数:628页
  • 主题词:严复(1853~1921)-全集;社会学-英国-近代;自由-研究;国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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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孟德斯鸠列传1

第一卷 法律通论5

第一章 一切法与物之关系5

第二章 形气自然之法8

第三章 人为之法典9

第二卷 论治制之形质13

第一章 立国三制13

第二章 民主形质13

第三章 贤政形质18

第四章 君主形质21

第五章 专制形质23

第三卷 治制之精神26

第一章 形质精神之异26

第二章 三制精神26

第三章 庶建民主之精神27

第四章 贤政民主之精神29

第五章 道德非君主之精神30

第六章 君主治制以何物承道德之乏32

第七章 君主治制之精神32

第八章 荣宠非专制之精神33

第九章 专制君主之精神34

第十章 两君主治制责下服从之异36

第十一章 总论前篇37

第四卷 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39

第一章 教育之制39

第二章 君主治制之教育39

第三章 专制君主之教育43

第四章 古今教育之异效44

第五章 民主治制之教育45

第六章 希腊学制46

第七章 若前之制度,以何国家而後可用50

第八章 古人以乐辅治之说51

第五卷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54

第一章 本卷大义54

第二章 何者为国家公德54

第三章 何者为民主之爱国55

第四章 欲民爱平等而崇俭约,必遵何术而後得之56

第五章 民之治制,其立平等之基何如56

第六章 民主治制,其维俭约之风又何如59

第七章 鼓舞民主精神之馀术60

第八章 贤政之法典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62

第九章 君主之治制,其本精神以为法典者何如66

第十章 君主治制,其行政权之独伸68

第十一章 君主治制之所长68

第十二章 续申前论70

第十三章 专制大意71

第十四章 专制之法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71

第十五章 续申前论76

第十六章 威柄之递及77

第十七章 贡献79

第十八章 赏赐80

第十九章 推言三制之效81

第六卷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讯鞫威仪之文质、刑罚所加之重轻所缘诸治制精神而异者86

第一章 各国私律繁简86

第二章 各国公律繁简88

第三章 问于何等治制法官乃有按律定拟之实90

第四章 会鞫奏当之各异90

第五章 于何政府王者可为法官91

第六章 行政官不宜为刑法官94

第七章 刑狱之柄执于一官何如95

第八章 纠弹公犯随制不同95

第九章 刑典重轻随制亦异96

第十章 法国古律97

第十一章 民德未漓,刑措可为其实98

第十二章 刑辟之能事98

第十三章 论日本律之不足100

第十四章 罗马之沁涅特102

第十五章 罗马刑律103

第十六章 罪之与罚宜有比例105

第十七章 三木107

第十八章 锾罚、笞搒之刑108

第十九章 复仇之制108

第二十章 以父坐子之罪109

第二十一章 君上之仁恩110

第七卷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僭奢侈靡之风俗、妇人女子之贵贱所缘诸治制精神而异者112

第一章 奢侈之俗112

第二章 庶建民主之生事律114

第三章 贤政民主之生事律115

第四章 君主国之生事律115

第五章 问君主亦有时利用生事律乎117

第六章 支那之奢俭118

第七章 支那奢侈之敝119

第八章 国俗之贞淫119

第九章 诸制女子贵贱之殊120

第十章 罗马之家法120

第十一章 罗马法度之变迁121

第十二章 罗马保庇妇人之律122

第十三章 罗马皇帝惩奸之令122

第十四章 罗马之生事律124

第十五章 治制异而嫁女之奢俭不同124

第十六章 闪匿持之美俗125

第十七章 女主125

第八卷 论三制精神之敝127

第一章 此卷大义127

第二章 民主精神之敝127

第三章 无等130

第四章 民俗腐败之由130

第五章 贤政精神之敝131

第六章 君主精神之敝132

第七章 续申前说133

第八章 君主治制常虞腐败134

第九章 贵族常忠于君主134

第十章 专制精神之敝135

第十一章 精神善敝之徵验135

第十二章 续申前论137

第十三章 国民信誓之效138

第十四章 更张宪法之关系139

第十五章 所以维持精神之真术140

第十六章 民主治制之真相140

第十七章 君主治制之真相141

第十八章 斯巴尼亚君主之特起142

第十九章 专制国之真相143

第二十章 结论前四章之意143

第二十一章 支那帝国144

第九卷 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148

第一章 民主之所以守其治安148

第二章 合从政府而何者为最宜149

第三章 合众民主尚有所需150

第四章 专制政府所以自固之术151

第五章 君主之所以守国152

第六章 守国戍兵之常制152

第七章 私议一则153

第八章 有国守不及其攻者何故154

第九章 列强之比较154

第十章 邻国之微弱155

第十卷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156

第一章 攻兵156

第二章 战156

第三章 胜家之权利157

第四章 所胜人民之利便159

第五章 锡拉鸠兹王基隆161

第六章 民主之胜家162

第七章 续申前说164

第八章 再申前说164

第九章 君主之胜家165

第十章 以君主而胜君主者166

第十一章 胜家于所胜者之礼俗166

第十二章 凯禄之法167

第十三章 察理第十二168

第十四章 亚历山达170

第十五章 胜家所以保持武功之术174

第十六章 专制之胜家174

第十七章 续申前说175

第十一卷 论自繇法律之关于宪典者176

第一章 开宗176

第二章 明义176

第三章 自繇真诠177

第四章 续申前论177

第五章 诸制之正鹄178

第六章 英伦宪法178

第七章 吾人所有之君主制190

第八章 古人于君主何以无了当之说190

第九章 雅理斯多德之说191

第十章 馀子之说192

第十一章 希腊英雄时代之君主192

第十二章 罗马王朝时代三权之分何若193

第十三章 通论罗马逐王以後之政制195

第十四章 罗马逐王以後,其三权之分立何如196

第十五章 罗马当民权极盛之秋,忽失国群自繇,其事何若198

第十六章 罗马民主之宪权199

第十七章 罗马民主之政权200

第十八章 罗马民主之刑法权201

第十九章 罗马藩部之政206

第二十章 结论208

第十二卷 论法制之关于小己自繇者209

第一章 此卷大恉209

第二章 臣民小己之自繇209

第三章 续申前论210

第四章 刑罚与所犯之情形合而有比例者,其民自繇211

第五章 狱有特宜审慎者212

第六章 治逆性之狱214

第七章 大不敬之狱215

第八章 古诛诽谤妖言与大逆不道用刑之失215

第九章 续申前论216

第十章 再申前论217

第十一章 思想之狱217

第十二章 口语之狱218

第十三章 文字之狱219

第十四章 治罪人不宜毁其廉恥220

第十五章 脱奴之籍,使证其主之非221

第十六章 诬告谋反大逆221

第十七章 见知沈命之法222

第十八章 以民主之国而穷治反者,其事最危222

第十九章 国家于何时可以暂夺民之自繇权224

第二十章 民主国家所以保护自繇之律225

第二十一章 古民主治债之苛225

第二十二章 君主国伤害自繇之政226

第二十三章 君主国所用之侦探员227

第二十四章 匿名揭帖之律227

第二十五章 君主之治术228

第二十六章 去壅蔽229

第二十七章 君德229

第二十八章 君主临其臣民不可不敬230

第二十九章 虽在专制,法典亦有自繇权杂用于其中231

第三十章 续申前论231

第十三卷 论赋税重轻关系自繇之理233

第一章 国赋233

第二章 富国之躗言233

第三章 国有俘虏之耕奴,其赋税宜何如234

第四章 以民主而有耕奴235

第五章 以君主而有耕奴235

第六章 以专制而有耕奴235

第七章 无奴之国其赋法宜何如236

第八章 赋税使民不觉,其术何如237

第九章 厉民之税238

第十章 赋之轻重,视其治制238

第十一章 籍货充公之法238

第十二章 自繇与征赋之比例239

第十三章 必何等之政府而後民不病其加赋240

第十四章 赋税与治制之对待241

第十五章 自繇之失242

第十六章 回部战胜243

第十七章 增养兵之费243

第十八章 蠲除租赋244

第十九章 将于上下两无损,赋之收也,将斡之以牙侩乎?抑监之以使官乎244

第二十章 斡赋之牙侩245

第十四卷 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247

第一章 此卷大意247

第二章 民以风土不齐而气质辄异247

第三章 南民之变例250

第四章 东方诸国其宗教、礼俗、德行、法令不变之由251

第五章 善为治者有以救风土之偏,不善者从而益甚251

第六章 热国之田功252

第七章 僧徒蠹国252

第八章 支那善制253

第九章 奖劝实业之政253

第十章 防民湛湎之政254

第十一章 为风土疠疫而设之法律255

第十二章 自杀之禁256

第十三章 英国风土之所致者257

第十四章 风土馀效258

第十五章 法典宽严本于风土者259

第十五卷 论国有奴制原于风土261

第一章 民间奴婢261

第二章 罗马法家之视奴制261

第三章 奴制馀因264

第四章 续申前说264

第五章 黑种常为奴隶,何理264

第六章 奴制本始265

第七章 奴制之出于自然者266

第八章 奴制无益于欧洲267

第九章 奴制之别267

第十章 奴制所不容已之法令268

第十一章 主者之肆虐268

第十二章 奴隶之作奸269

第十三章 奴兵270

第十四章 续申前论271

第十五章 国有奴制所宜预筹之事271

第十六章 主奴之伦理272

第十七章 复奴之法273

第十八章 复奴与阉奴之异275

第十六卷 论妾婢之制原于风土277

第一章 家庭奴制277

第二章 南国男女地位相悬,由于风土277

第三章 多妇之俗可行,亦由财力278

第四章 多妇之俗,缘于多女278

第五章 论马拉巴法律之所由来279

第六章 多妇本制之良楛279

第七章 众妇平等之制281

第八章 严男女之闲281

第九章 家制、国制相关之理281

第十章 东方锢女主义282

第十一章 家庭禁锢有不必因于多妇之俗者283

第十二章 守礼出于自然284

第十三章 妬媢之情284

第十四章 东方家政284

第十五章 离异、休弃之事285

第十六章 罗马离异、休弃之律286

第十七卷 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288

第一章 国群奴隶288

第二章 诸国之民勇怯异等288

第三章 亚洲风土288

第四章 推言前因之效果291

第五章欧、亚北部之民,皆有战胜之烈,而其果大异292

第六章 亚之奴隶,欧之自繇,所原于形气者,尚有他因294

第七章 所见于非、美二洲者295

第八章 建都295

第十八卷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296

第一章 土壤之异,其影响于法律者何如296

第二章 续申前说297

第三章 何种国土,田野最辟298

第四章 土地肥硗之果299

第五章 岛民299

第六章 国之纯以人力兴者300

第七章 民力300

第八章 法典关系民生大概301

第九章 亚美利加之土壤302

第十章 生齿与得食之难易为比例302

第十一章 蛮狄二种之差302

第十二章 蛮狄诸种之国际法303

第十三章 蛮狄诸种之民法303

第十四章 蛮狄国俗304

第十五章 有圜法泉币之国民305

第十六章 无泉币则民法之为用微305

第十七章 无泉币则平等之势易成306

第十八章 使民迷信之作用307

第十九章 大食之民自繇,而鞑靼之民奴隶307

第二十章 鞑靼种人之国际法308

第二十一章 鞑靼种人之民法308

第二十二章 日耳曼种人之民法309

第二十三章 拂箖旧王之服饰312

第二十四章 古拂箖王之婚娶313

第二十五章 日耳曼王希勒特力之被遂313

第二十六章 拂箖王子成丁之年格314

第二十七章 续申前说315

第二十八章 日耳曼收养假子之律316

第二十九章 拂箖王之渴血316

第三十章 拂箖国会317

第三十一章 初民宗教之神权317

第十九卷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319

第一章 本卷大义319

第二章 欲施至美之法,必先治其民之心,而後有以翕受319

第三章 霸政321

第四章 国民常态321

第五章 民质以法度而失其真,故立法者不可以不慎322

第六章 政有以无为为术者323

第七章 雅典与赖思弟猛之民风323

第八章 民性乐群之影响324

第九章 浮慕、虚憍两情之异效324

第十章 斯巴尼亚与支那人之风俗325

第十一章 馀论326

第十二章 专制国之礼俗326

第十三章 支那国俗328

第十四章 改易风俗,其自然之术如何328

第十五章 国法之左右于家法者330

第十六章 古之法家,其于法、礼、俗三者多混330

第十七章 支那特别之治术331

第十八章 推论前章所言之效果333

第十九章 支那宗教、法典、仪文、习俗之所以混而不分335

第二十章 支那之俗为不可以常理测者336

第二十一章 法典之立,有宜与礼、俗相得者,其说何如337

第二十二章 续申前说338

第二十三章 法典以俗之美恶为隆汙338

第二十四章 续申前论339

第二十五章 再申前论340

第二十六章 三申前论340

第二十七章 论风俗、民德之陶铸于法典者341

第二十卷 论通商法律352

第一章 贸易之理352

第二章 贸易之精神352

第三章 民之贫窭353

第四章 诸制商业不同353

第五章 生计商业之所以成355

第六章 推广航路之效355

第七章 英人商业之精神356

第八章 困商之政356

第九章 闭关锁港之政357

第十章 商业所宜之法制358

第十一章 续申前说358

第十二章 商业自繇359

第十三章 商业自繇于何而失359

第十四章 货物设官之商律360

第十五章 拘执商人之律360

第十六章 尽善之律361

第十七章 罗支之律(罗支,岛国,居西海,在安息西南)361

第十八章 裁判商务之法官361

第十九章 王者不事商业362

第二十章 续申前说362

第二十一章 贵族经商364

第二十二章 私议一则364

第二十三章 不利通商惟何等国为然365

第二十一卷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368

第一章 总论368

第二章 非洲之商业368

第三章 南国之民,其嗜欲与北国之民大异369

第四章 古今商业相异之要点370

第五章 相异之他因370

第六章 古代懋迁371

第七章 希腊通商376

第八章 亚历山达与其战胜之业378

第九章 继亚历山达以後诸王之商业381

第十章 非洲之四至386

第十一章 非北之加达支与欧南之马赛尔388

第十二章 德禄岛与名王密都理大提391

第十三章 罗马走海之长技392

第十四章 罗马经商之能事393

第十五章 罗马与异族之通商394

第十六章 罗马与亚刺伯、印度之通商395

第十七章 西罗马破後之通商397

第十八章 特别法典一则399

第十九章 东罗马季世之通商399

第二十章 欧洲以商务开通,其理何若400

第二十一章 新通东西二大洲,其事于欧影响何如402

第二十二章 斯巴尼亚所得于美洲之富实406

第二十三章 又一问题409

第二十二卷 论泉币法律411

第一章 人类之所以用钱411

第二章 钱币之性质412

第三章 意设之钱币413

第四章 金银数目之消长414

第五章 续申前说414

第六章 欧洲自南美通而子钱之率减半何故415

第七章 金银之贵贱有变,物价所由难定415

第八章 续申前说416

第九章 金银相为盈朒之理417

第十章 金银兑换之时价417

第十一章 罗马国币攷422

第十二章 罗马圜法变值缘起424

第十三章 罗马专制之日,其所以为圜法者何如425

第十四章 交兑市易之事,其所以束限专制凶威者,为理何若425

第十五章 罗马而外,义大利及他邦所行之政426

第十六章 国家所得钞业之助力云何427

第十七章 论公债427

第十八章 公债之所以偿还428

第十九章 贷财以息430

第二十章 海客之私重息431

第二十一章 以契约贷财及罗马时代之重息431

第二十二章 续论罗马重息之律432

第二十三卷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437

第一章 蕃衍种族,人与禽兽同率其性437

第二章 嫁娶之律438

第三章 所生之贵贱438

第四章 门第439

第五章 应法之妻,凡有数等439

第六章 各国待庶孽之不同440

第七章 娶妻必承父命441

第八章 续申前说442

第九章 处女之情442

第十章 嫁娶何由而盛443

第十一章 政府暴虐,其影响于民数何如443

第十二章 各国男女丁口畸多畸寡444

第十三章 傍海城邑之户口444

第十四章 地之所生,其养人之量多寡有异444

第十五章 工业进,其效果见于户口者445

第十六章 立法家于户口之蕃滋446

第十七章 古希腊之于户口447

第十八章 罗马以前之国民448

第十九章 後世户口之流亡449

第二十章 罗马所不得已而造为生聚人民之法典449

第二十一章 罗马生聚法典450

第二十二章 弃婴之俗456

第二十三章 罗马衰灭後之世风457

第二十四章 欧洲户口世为盈虚458

第二十五章 续申前论458

第二十六章 此时政策459

第二十七章 法国生聚之法律459

第二十八章 所以救户口之凋落,其术云何459

第二十九章 罢癃残废孤独者有养460

第二十四卷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463

第一章 总论神道设教463

第二章 贝礼之躗言464

第三章 和平之治宜于景教,专制之政宜于回教465

第四章 景、回二教品性不同而影响亦异466

第五章 公教者君主之教,修教者民主之教466

第六章 再论贝礼之躗言467

第七章 宗教所设之戒律467

第八章 德行科条与宗教戒律之异468

第九章 论犹大之额沁尼469

第十章 论斯多噶党人469

第十一章 教理深微所及于社会之影响470

第十二章 论忏罪悔过471

第十三章 论不赦罪业471

第十四章 宗教有左右民法之力,其事何如472

第十五章 宗教虽妄,而法典良者,有时可以相救474

第十六章 法律为民所不便,宗教礼典亦得以维持之474

第十七章 更申前论475

第十八章 宗教之律令所以影响于民法者,厥事何如476

第十九章 宗教之于国家,其所以为之利害者,不关其本体之真伪,而视其功用之从违476

第二十章 续申前论478

第二十一章 轮回之说479

第二十二章 宗教于细微而立至严之科律者往往生害479

第二十三章 节令酺赛480

第二十四章 宗教因地而殊481

第二十五章 宗教迁地弗良之理481

第二十六章 续申前论482

第二十五卷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484

第一章 宗教观念484

第二章 各奉异宗之心德484

第三章 论庙宇486

第四章 论宗教之官司488

第五章 教会产业宜有限制489

第六章 论堂寺产业491

第七章 论宗教迷信之靡财491

第八章 论宗教尊宿492

第九章 异教相容492

第十章 续申前义493

第十一章 论变易宗教493

第十二章 宗教刑律494

第十三章 正告斯巴尼亚与波佗牙之宗教审判官494

第十四章 问日本何缘深恶耶稣之教497

第十五章 宗教传布之情状497

第二十六卷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499

第一章 本卷大义499

第二章 法有天人之殊500

第三章 民群之法常与自然之法相舛501

第四章 续申前说502

第五章 有以国律限制自然律者503

第六章 传袭之事,乃依国律而非依自然律504

第七章 凡事之宜以天理定者,不得专用宗教律判之506

第八章 事之应以国群法典论者,不宜更以宗教戒律科之506

第九章 凡事之宜以国律论者,非宗教戒律所能平507

第十章 于何等事,宜从国法之所许,而不顾教律之所禁508

第十一章 国之法廷所察者,现世之事,不关未来世也508

第十二章 续申前论508

第十三章 婚姻之法,何者宜从宗教,何者宜用民律509

第十四章 亲戚通婚,宜视自然之律,而有时宜依民法510

第十五章 有国律,有民律,事之宜准民律者,不可更用国律为断决也513

第十六章 事之宜准国律为断决者,亦不可滥用民律514

第十七章 续申前说515

第十八章 法有相反,而实同门,须为审谛516

第十九章 事有宜以家法论者,不当科以民律516

第二十章 事有宜以国际法论者,亦不当科以民律517

第二十一章 是故,宜用国际法者,亦非国律所得问517

第二十二章 论阴卡人阿达和洛巴之不幸518

第二十三章 有时遵用国律转成祸阶,则宜更立国律,以图补救,而所更立往往成国际法518

第二十四章 警察规则与民法不为同物519

第二十五章 事之准情酌理有可特论者,不宜拘牵民律文义以为断决520

第二十七卷 论罗马承袭田产法典之原始变迁521

第二十八卷 论法兰西所用民法之原始与变迁529

第一章 日耳曼诸民族所立法典性质之殊529

第二章 当时未化国所用法典,皆种人法,非国法531

第三章 《沙栗法典》与《威西峨特》、《白尔根法典》不同要点532

第四章 罗马法典亡于拂箖而存于峨特与白尔根诸族者何由533

第五章 续申前论535

第六章 罗马法典何以存于狼巴邸之国土535

第七章 罗马法典何以亡于斯巴尼亚536

第八章 谓废罗马法典为夏律芒令甲者误537

第九章 古蛮夷律与随时所定令甲之亡于法国者,其故惟何537

第十章 续申前说538

第十一章 蛮夷法典与罗马法及後附令甲之所以废,尚有他因可言538

第十二章 论方俗习惯与蛮夷罗马诸法典之变更539

第十三章 论沙栗与理普两拂箖律与其馀夷典之异同540

第十四章 异同馀点541

第十五章 声明理想541

第十六章 以涫汤试囚,其法见诸《沙栗法典》542

第十七章 法国古民之特别思想542

第十八章 决斗解狱所由渐普544

第十九章 《沙栗》、罗马两法典与所增令甲所以坐废之新原因547

第二十章 荣节之说所由来548

第二十一章 日耳曼人所争荣节礼俗549

第二十二章 他礼俗习惯之与决斗相关者549

第二十三章 决斗亭狱之法典条例551

第二十四章 条例云何551

第二十五章 法典所定决斗之限制552

第二十六章 争讼之一方人与干证决斗例553

第二十七章 讼狱一方人与会审员之决斗554

第二十八章 吁控裁判悬延557

第二十九章 圣路易之朝代560

第三十章 指斥裁判之则例561

第三十一章 续述前例562

第三十二章 续述前例562

第三十三章 续述前例563

第三十四章 法典裁判之事何缘而有秘密563

第三十五章 法廷讼费564

第三十六章 国家大理565

第三十七章 圣路易法制何缘久而忘废566

第三十八章 续申前说568

第三十九章 续申前说569

第四十章 教皇法谕所由杂用570

第四十一章 宗教与有司二刑柄之消长571

第四十二章 罗马法典之所以复行与其效果572

第四十三章 续申前论573

第四十四章 以生口证狱之弊574

第四十五章 法国人之习惯574

第二十九卷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577

第一章 立法者所宜知577

第二章 续申前说577

第三章 每有无谓之法而为立法人之所重者578

第四章 法立而适得其所蕲之反者579

第五章 续申前说579

第六章 有立法同而得果异者580

第七章 续申前说,见立法之不可不审580

第八章 有法若同条而立法之用意大异者581

第九章 希腊、罗马于自杀者皆有罚,而用意亦殊581

第十章 有律文若相反而法意正同者582

第十一章 两法典不同,宜如何为之比较582

第十二章 律文若同而实异者583

第十三章 论律不可与所祈嚮者分言。以罗马盗贼之条为喻584

第十四章 论法又不可不合立法时之事变而观之585

第十五章 法危,则于法中应寓救正之意585

第十六章 造律时所宜留神之事586

第十七章 立法之不善者590

第十八章 纯一之观念591

第十九章 论立法之家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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