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https://www.shukui.net/cover/28/31066285.jpg)
- (德)考夫曼,(德)哈斯默尔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47317
- 出版时间:2013
- 标注页数:659页
- 文件大小:25MB
- 文件页数:701页
- 主题词:法哲学;法理学
PDF下载
下载说明
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A. 绪论3
1.法哲学,法律理论和法律教义学(阿图尔·考夫曼)3
1.1 法哲学与法律教义学3
1.2 法哲学的对象5
1.3 法哲学中的正确问题7
1.4 科学主义、哲学主义的谬误与误待哲学9
1.5 法哲学与法律理论11
1.6 哲学和法哲学的根源14
1.6.1 本体论(作为客观的世界)14
1.6.2 认识论(作为主观的世界)15
1.6.3 存在哲学(作为自发成长过程的世界)17
1.6.4 不同倾向的综合19
1.7 当今哲学和法哲学的任务20
B. 历史商谈51
2.法哲学的问题史(阿图尔·考夫曼)51
2.1 引言51
2.2 法哲学的历史发展53
2.2.1 古代法哲学53
2.2.1.1 远古时代53
2.2.1.2 前苏格拉底时期55
2.2.1.3 智者学派57
2.2.1.4 雅典哲学58
2.2.1.5 斯多亚学派66
2.2.2 中世纪的法哲学68
2.2.2.1 从古代向中世纪的过渡68
2.2.2.2 奥古斯丁69
2.2.2.3 托马斯·阿奎那71
2.2.2.4 经院哲学的终结75
2.2.3 近代法哲学77
2.2.3.1 哲学和科学的近代理解77
2.2.3.2 近代自然法79
2.2.3.3 古典自然法的终结88
2.2.3.3.1 历史法学派88
2.2.3.3.2 康德的批判哲学89
2.2.3.3.3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97
2.2.3.3.4 唯物主义历史观102
2.2.3.3.5 后黑格尔时代106
2.2.3.4 法学实证主义108
2.2.3.5 法实证主义的崩溃116
2.2.3.6 法哲学与民族社会主义117
2.2.4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开端119
2.2.4.1 自然法的复兴119
2.2.4.2 新实证主义121
2.2.4.3 功能主义122
2.2.4.4 继续革新法律的尝试123
2.2.4.4.1 先验论的(现象学的)法律学说124
2.2.4.4.2 事情逻辑的结构124
2.2.4.4.3 事情的本质125
2.2.4.4.4 新黑格尔主义125
2.2.4.5 形式论研究方向——分析法律理论,规范理论,法律逻辑学,词序学,修辞学126
2.2.4.6 分析学—诠释学话题128
2.2.5 超越自然法和法实证主义129
2.2.5.1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129
2.2.5.2 基督教法哲学137
2.2.5.3 法人类学139
2.2.5.4 在敞开的体系中论证143
2.2.5.4.1 诠释学143
2.2.5.4.2 论证理论147
2.2.5.5 “法的一般原则”理论151
2.3 近代法律方法学说的历史发展155
2.3.1 立法理论155
2.3.2 弗里德里希·卡尔·封·萨维尼156
2.3.3 概念法学162
2.3.4 经验的法实证主义164
2.3.4.1 恩斯特·鲁道夫·比尔林165
2.3.4.2 鲁道夫·封·耶林166
2.3.4.3 利益法学167
2.3.4.4 自由法运动168
2.3.4.5 经验法律社会学170
2.3.5 逻辑的法实证主义,尤其是汉斯·凯尔森的“纯粹法学”172
2.3.6 小结177
2.3.6.1 理性的价值判断177
2.3.6.2 法学——一种科学?177
2.3.6.3 推论的方法178
2.3.6.4 推理的类型179
2.3.6.4.1 演绎179
2.3.6.4.2 归纳180
2.3.6.4.3 类比和设证180
2.3.7 法律实现的过程中的等级结构181
2.3.8 法律方法的诠释学理解182
2.3.8.1 前理解,循环,解释,推论183
2.3.8.2 等置理论184
2.3.8.3 法官的自由法律续造185
2.3.8.4 立法的方法186
2.3.8.5 方法的选择187
2.4 程序正义论188
2.4.1 系统理论188
2.4.2 契约模式189
2.4.3 商谈模式191
2.4.4 真理一致理论196
2.5 以个人为基础的程序正义论提纲197
C. 重点问题205
3.自然法问题:一个系统的指南(京特·埃尔沙伊德)205
3.1 自然法还是法律实证主义205
3.1.1 法律实证主义的概念——双层模式205
3.1.2 双层模式的法律理论之考问206
3.1.3 “自然法还是法律实证主义”问题的法律理论之前提208
3.1.4 法律在作为自然法反思诱因的不公正国家中的历史作用209
3.1.5 法的不可把握性观念:现代自然法思维的共同标准210
3.1.6 作为法律认识过程的结构问题的自然法观念211
3.1.7 法之认识权限的实证化问题212
3.1.8 自然法与抵抗213
3.1.9 最好的结构:“更高”秩序的自然法问题之探讨213
3.1.9.1 自治原则214
3.1.9.2 不存在教义学的正确性215
3.1.9.3 相对主义的界限216
3.1.9.4 正确性、合意、决断217
3.1.10 实证法的双重自然法标准218
3.2 自然法论证的问题219
3.2.1 自然法论证的可传授性问题219
3.2.2 作为理性法的自然法220
3.2.3 论证理论倾向221
3.2.4 理性法论证的结构223
3.2.4.1 最高形式原则的含义223
3.2.4.2 十诫公式和基本权利公式226
3.2.4.2.1 十诫公式和基本权利公式的作用方式227
3.2.4.2.2 公式的效果229
3.2.4.2.2.1 公式的抽象特点230
3.2.4.2.2.2 公式的空想特点230
3.2.4.2.3 公式与具体的整体232
3.2.4.3 自然法的元规则234
3.2.4.4 程序原则236
3.3 通向具体的自然法之路249
3.3.1 作为具体化努力集大成者的“事情的本质”250
3.3.2 “事情的本质”与实践法学251
3.3.2.1 对事情的本质之思考:一个例子252
3.3.2.2 对该例子的批评254
3.3.3 批评的方法论前提:实然和应然之问题255
3.3.4 对“事情的本质”的二元方法论之解释和应用258
3.3.5 事情的本质是从实然通向应然的桥梁吗?259
3.3.6 通过事情的本质的基本本体理论克服实然和应然的二元主义?259
3.4 抽象的、唯理的自然法与事情的本质之思维比较262
3.5 作为法哲学问题的法的历史性263
3.5.1 正确的法处在变化之中?264
3.5.2 “编纂”永恒的自然法?265
3.5.3 具有变化内容的自然法(施塔姆勒)265
3.5.3.1 批判的适应266
3.5.4 历史上正确之法的存在哲学之证立267
3.5.4.1 决定与发现的统一267
3.5.4.2 评论268
3.5.5 历史哲学对法的证立269
4.法律体系与法典:法律对法官的约束(温弗里德·哈斯默尔)271
4.1 小引271
4.2 法典在法律体系中的功能271
4.2.1 法典与“推论思想”272
4.2.2 法典与法院司法272
4.2.2.1 法的确定性274
4.2.2.2 法律知识的系统化275
4.2.2.3 法律判决的合法性276
4.2.2.4 法的实证化278
4.3 法典在案件判决中的功能278
4.3.1 法官的自由与受约束性279
4.3.2 约束法官的法律基础279
4.3.3 对约束假定的批评280
4.3.4 约束假定的机会282
4.3.4.1 通过解释规则的约束282
4.3.4.2 通过法官法的约束284
4.3.4.3 通过法律教义学的约束284
4.3.4.4 通过非形式的纲要的约束285
4.3.5 事实约束和约束原则287
5.法律与语言(弗里特约夫·哈夫特)291
引言291
5.1 法律者的文体292
5.2 法律与语言哲学298
5.3 一个“谨慎的乌托邦”305
6.法律逻辑学(乌尔弗里德·诺伊曼)315
6.1 逻辑学的概念315
6.2 三段论和“司法三段论”316
6.3 逻辑演算318
6.3.1 命题演算318
6.3.2 谓词演算321
6.4 逻辑在法律中的效用能力322
6.4.1 法律命题的形式化323
6.4.2 法律命题的公理化328
6.4.3 法学中“形式的”逻辑和“自然的”逻辑331
6.5 约束力问题335
6.5.1 逻辑证立的可能性335
6.5.2 法学中的直觉主义逻辑337
6.5.3 逻辑的对话式证立338
6.5.4 法律逻辑与法律论证339
7.规范理论(洛塔尔·菲利普斯)341
7.1 诫律与命令——结构的差别341
7.2 决定与评价——关于允许的问题344
7.3 规范与分工行为——由于不作为的违反诫律347
7.4 对规范性的文恩图和道义逻辑之补述348
续记353
D. 理论阵营357
8.分析法律理论(佩尔·马楚雷克)357
8.1 法实证主义的不同方向357
8.2 方法与定义359
8.3 结构理论360
8.4 法的有效性362
8.5 法与道德363
8.6 分析法律理论与法律论证366
9.哲学诠释学与法律诠释学(乌尔里希·施罗特)369
9.1 新的诠释哲学369
9.2 诠释哲学的功能及对它的批评372
9.3 规范应用于个案的问题375
9.3.1 规范的“意义”之意义375
9.3.2 判例规范的理论:法律适用实践的描述378
9.3.3 如何发现和审查规范的适用标准?380
9.3.3.1 认识论上的难题380
9.3.3.2 解释的难题380
9.3.4 不确定的解释标准和判决结果389
9.3.5 解释标准和素质评价390
9.3.6 法律决定的适用标准和结果导向上的疑难391
10.系统理论(阿尔弗里德·比勒斯巴赫)395
10.1 初始形势395
10.2 系统的概念396
10.3 作为系统分析的社会学理论397
10.3.1 一般系统论398
10.3.2 控制系统论400
10.3.2.1 梗概400
10.3.2.2 应用法学的控制论模式401
10.3.3 政治系统的输入—输出模式404
10.3.4 结构—功能的和功能—结构的系统论(塔尔科特·帕森斯——尼克拉斯·卢曼)405
10.3.5 法律的控制论调整理论414
10.3.6 系统的自我控制理论(自动控制)415
10.4 一般的批评性说明421
10.4.1 哈贝马斯的批评422
11.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佩尔·马楚雷克)428
11.1 从政治经济批判到法律批判428
11.2 法的形式的起源430
11.2.1 商品形式与法的形式430
11.2.2 法的形式与生产432
11.3 批判理论435
11.3.1 法的情势批判研究437
11.3.2 法的含义之确定439
11.3.3 法的模式之确定439
11.4 社会主义法律理论440
11.5 阶级的司法442
E. 法学的诸理论447
12.法学的科学理论(乌尔弗里德·诺伊曼)447
12.1 法学与科学理论447
12.2 法学的科学性448
12.2.1 对象之维448
12.2.2 方法之维450
12.3 法学与分析性科学理论450
12.3.1 经验主义的含义标准450
12.3.2 法律命题的可检验性451
12.3.3 法学中的证伪模式452
12.3.4 法学概念构建的难题454
12.3.5 法律教义学中的理论456
12.4 作为行为科学的法学458
12.4.1 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458
12.4.2 法学的社会技术含义459
12.4.3 作为政治科学的法学461
13.法学与社会科学(阿尔弗里德·比勒斯巴赫)464
13.1 法学与社会科学的多种联系464
13.2 诸研究方向465
13.2.1 联结点465
13.2.2 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466
13.2.3 功能的考虑467
13.2.4 经验的社会研究468
13.3 法律规范——社会规范469
13.3.1 规范是社会控制的工具469
13.3.2 螺旋作用470
13.3.3 通过规范和制裁的行为之常规性470
13.3.4 法的双重功能471
13.4 社会现实与法律现实——对社会科学成就的接受474
13.4.1 法律者的社会化问题475
13.4.2 法律的事实研究476
13.4.3 立法学说478
13.4.4 犯罪学之例480
13.4.5 制裁活动的选择性482
13.4.6 法人类学487
F. 趋势495
14.法律的规范适用的方式:确定,论证和判决(约亨·施奈德、乌尔里希·施罗特)495
14.1 法官行为的社会学分析495
14.1.1 法官行为的“理解”与“依据”495
14.1.2 作为判决确定的态度496
14.1.3 角色理论和判决行为498
14.2 分析法官行为的可能性501
14.2.1 法官行为的要素501
14.2.2 法官行为的分析与目标502
14.2.3 问题清单503
14.3 法律发现与法律证立503
14.4 法律论证504
14.4.1 规章的论证理论505
14.4.2 理解的论证理论508
14.4.3 经验的论证理论510
14.5 判决理论511
14.5.1 规范性倾向511
14.5.2 理解性倾向518
14.5.3 描述性判决理论521
15.电子数据处理与法律——法律信息学(约亨·施奈德)527
15.1 计算机的运用是对理论与教义学的挑战——概论527
15.1.1 “电子数据处理与法律”527
15.1.2 游离于理论与实践之间528
15.1.3 实践能力,培训529
15.1.4 缺乏理论建树的JURIS法律信息系统530
15.1.5 “法律与技术”,电子数据处理法532
15.2 分支,主题535
15.2.1 分支的一览表535
15.2.2 法律者的电子数据处理知识537
15.3 司法和行政管理的自动化539
15.3.1 决定的结构539
15.3.2 远程通讯540
15.3.3 诉讼文书,法律上诉541
15.4 不同的法律信息系统,法律信息的传递543
15.4.1 JURIS法律信息系统——简短的概括543
15.4.2 JURIS法律信息系统:危害和要求——对法律信息系统的示范性545
15.4.2.1 法律信息系统的目标545
15.4.2.2 法律信息系统的危险546
15.4.2.3 法律信息系统解决问题的能力548
15.4.3 信息与决定之间的作用关联550
15.4.4 司法自动化,法律工作台,办公通讯553
15.5 自动化的法律判决556
15.6 行政管理自动化559
15.7 信息权,数据保护560
15.8 理论建构,培训564
附录566
人名对照索引566
术语对照索引601
作者简介653
译者简介656
译者谢辞657
重印后记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