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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https://www.shukui.net/cover/6/35089390.jpg)
- 汪建荣主编;达庆东,田侃副主编;马辉,苏天照,王岳等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 ISBN:9787117172004
- 出版时间:2013
- 标注页数:357页
- 文件大小:93MB
- 文件页数:399页
- 主题词:卫生法-中国-医科大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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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1
第一节 卫生法的概念、特征及其渊源1
一、卫生的含义1
二、卫生法的概念1
三、卫生法的特征2
四、卫生法的渊源3
五、卫生法与卫生法学4
第二节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6
一、卫生法基本原则的概念6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6
第三节 卫生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8
一、卫生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8
二、卫生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8
三、卫生法的作用9
第四节 卫生法的产生与发展10
一、中国卫生法的产生与发展10
二、外国卫生法的产生与发展11
三、国际卫生法11
第二章 卫生法律关系14
第一节 概述14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14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14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种类15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6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16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16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17
第三节 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17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17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变更17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消灭18
四、法律事实18
第三章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19
第一节 卫生法的制定19
一、卫生法制定的概念19
二、卫生法制定的依据19
三、卫生法制定的基本原则21
四、卫生立法体制22
五、卫生法制定的程序22
第二节 卫生法的实施23
一、卫生法实施的概念23
二、卫生法的适用24
三、卫生法的效力范围24
四、卫生法的解释26
五、卫生法的遵守26
第四章 卫生行政执法28
第一节 概述28
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28
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28
三、卫生行政执法主体29
四、卫生行政执法依据31
五、卫生行政执法的有效条件32
第二节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32
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概念32
二、卫生行政许可33
三、卫生监督检查35
四、卫生行政处罚36
五、卫生行政强制39
第三节 卫生行政执法监督42
一、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42
二、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特征42
三、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种类43
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43
第五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47
第一节 卫生法律责任47
一、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47
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47
第二节 卫生法律救济48
一、卫生法律救济的概念48
二、卫生法律救济的途径49
第三节 卫生行政复议49
一、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49
二、卫生行政复议的特征49
三、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50
四、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50
五、卫生行政复议的管辖51
六、卫生行政复议程序51
第四节 卫生行政诉讼52
一、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52
二、卫生行政诉讼的特征52
三、卫生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53
四、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53
五、卫生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53
六、卫生行政诉讼程序54
第五节 卫生行政赔偿55
一、卫生行政赔偿的概念55
二、卫生行政赔偿的特征55
三、卫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55
四、卫生行政赔偿的范围56
五、卫生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机关56
六、卫生行政赔偿程序56
七、卫生行政赔偿的方式和标准57
八、卫生行政赔偿经费的来源57
第六章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59
第一节 概述59
一、传染病的概念59
二、传染病防治立法59
三、传染病的分类59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体制60
一、传染病防治方针与原则60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60
三、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60
四、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61
五、军队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61
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61
七、医疗机构的职责62
八、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责任62
九、新闻媒体的责任62
十、各级各类学校的责任62
十一、一切单位和个人的责任62
第三节 传染病预防63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的制定63
二、传染病监测63
三、传染病预警63
四、预防接种63
五、传染病菌种、毒种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64
六、消毒与灭菌措施65
七、防止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66
八、自然疫源地大型建设项目卫生调查67
九、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合法权益保护67
第四节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67
一、传染病疫情的报告67
二、传染病疫情的通报68
三、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69
第五节 传染病疫情控制69
一、控制措施69
二、紧急措施69
三、疫区封锁70
四、交通卫生检疫70
五、紧急调集人员70
六、临时征用71
七、尸体卫生处理71
八、优先运送71
第六节 传染病的医疗救治71
一、医疗救治服务网络71
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71
三、医疗救治的实施71
第七节 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72
一、经费、物资保障措施72
二、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72
三、特定传染病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72
四、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和津贴72
第八节 几种有专门规定的传染病防治72
一、艾滋病防治72
二、性病防治74
三、血吸虫病防治75
四、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77
五、结核病防治78
第九节 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79
一、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79
二、临时控制措施79
第十节 法律责任80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80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80
三、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80
四、采供血机构的法律责任81
五、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的法律责任81
六、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81
七、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81
第七章 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83
第一节 概述83
一、国境卫生检疫的概念83
二、国境卫生检疫立法83
三、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83
第二节 国境卫生检疫84
一、入出境检疫84
二、检疫传染病病人的管理86
三、疫情通报87
四、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87
第三节 传染病监测88
一、传染病监测对象88
二、传染病监测内容88
三、传染病监测措施89
第四节 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89
一、卫生监督89
二、卫生处理90
第五节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90
一、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及其职责90
二、国境卫生检疫人员及其职责91
第六节 法律责任91
一、拒绝卫生检疫的法律责任91
二、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法律责任92
三、未经签发卫生检疫证书擅自入出境的法律责任92
四、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的法律责任92
第八章 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93
第一节 概述93
一、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93
二、职业病防治立法93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机制与管理原则93
四、职业卫生监管体制93
五、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94
第二节 前期预防94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94
二、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94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94
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95
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95
第三节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95
一、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95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95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96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96
五、职业卫生培训97
六、职业健康检查97
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7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97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97
第四节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98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98
二、职业病诊断98
三、职业病诊断鉴定98
四、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鉴定上的责任99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99
六、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特殊处理99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中争议问题的处理99
八、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待遇100
九、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100
第五节 女职工劳动保护100
一、用人单位的责任100
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01
三、女职工产假和生育保险101
第六节 尘肺病防治101
一、尘肺病的概念101
二、防尘102
三、健康管理102
四、监督和监测102
第七节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102
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概念102
二、许可与备案102
三、安全和防护103
四、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03
第八节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104
一、有毒物品的分类104
二、作业场所预防措施104
三、劳动过程防护104
四、职业健康监护105
第九节 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105
一、监督检查措施105
二、临时控制措施105
第十节 法律责任105
一、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法律责任105
二、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106
三、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法律责任106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06
五、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06
六、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06
七、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106
第九章 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制度108
第一节 概述108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108
二、公共场所卫生项目108
三、公共场所卫生立法108
第二节 卫生管理109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109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109
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109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内容109
五、危害健康事故的处置与报告111
第三节 卫生监督111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111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11
三、预防性卫生审查112
四、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112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2
六、临时控制措施113
第四节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113
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113
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范围和要求115
三、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115
第五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116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概念116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116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116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116
第六节 法律责任117
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法律责任117
二、未按照规定履行公共场所卫生职责的法律责任117
三、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18
第十章 学校卫生法律制度119
第一节 概述119
一、学校卫生的概念119
二、学校卫生立法119
第二节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119
一、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119
二、学校卫生工作的内容120
第三节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121
一、学校卫生管理机构121
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的任务121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任务122
第四节 学校卫生监督122
一、学校卫生监督的概念122
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122
三、学校卫生监督内容123
第五节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123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概念123
二、相关部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职责124
三、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124
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124
五、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125
第六节 法律责任125
一、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法律责任125
二、违反《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126
第十一章 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制度127
第一节 概述127
一、生活饮用水的概念127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立法127
第二节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128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128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128
三、饮用水水源受污染时的应对措施129
第三节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129
一、供水单位的分类129
二、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卫生要求129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129
四、二次供水卫生管理130
五、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与扩建131
六、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的卫生要求131
第四节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131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131
二、医疗单位的报告责任131
三、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处置131
第五节 法律责任132
一、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法律责任132
二、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人员上岗的法律责任132
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32
第十二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133
第一节 概述133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133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立法133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133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针和原则134
第二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135
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135
二、日常管理机构135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136
四、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136
第三节 预防与应急准备136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36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137
第四节 报告与信息发布138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138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139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139
第五节 应急处理140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140
二、应急处理措施140
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141
四、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142
五、公民的责任142
第六节 应急状态的终止和善后处理142
一、应急状态的终止142
二、善后处理143
第七节 几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143
一、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置143
二、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144
三、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处置145
第八节 法律责任146
一、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法律责任146
二、未按规定完成应急物质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法律责任147
三、不配合调查或者阻碍、干涉调查的法律责任147
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147
五、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法律责任147
六、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职责的法律责任147
第十三章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法律制度149
第一节 概述149
一、健康相关产品的概念149
二、健康相关产品的命名149
三、健康相关产品立法149
第二节 化妆品150
一、化妆品的概念150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概念150
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150
四、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151
五、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卫生要求151
六、化妆品标签、小包装和说明书151
七、进口化妆品的卫生审批152
八、禁止销售的化妆品152
九、化妆品广告152
十、违反化妆品卫生法规的法律责任153
第三节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153
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概念153
二、涉水产品的范围153
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154
四、涉水产品生产卫生规范154
五、涉水产品卫生要求155
六、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性评价155
七、违反涉水产品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156
第四节 消毒产品156
一、消毒产品的概念156
二、消毒产品的审批与许可156
三、消毒产品的生产157
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158
五、消毒产品的命名和标签158
六、消毒产品的经营158
七、消毒产品监督管理159
八、违反消毒产品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159
第十四章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160
第一节 概述160
一、食品和食品安全的概念160
二、食品安全立法160
三、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161
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61
五、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162
第二节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162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62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63
第三节 食品安全标准164
一、食品安全标准的含义164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165
三、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165
四、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165
五、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166
第四节 食品生产经营166
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66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167
三、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要求167
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67
五、食品安全管理168
六、食品添加剂169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170
八、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许可170
九、食品召回171
十、食品广告171
第五节 乳制品171
一、乳制品生产171
二、乳制品销售172
第六节 碘盐173
一、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173
二、碘盐的供应173
第七节 食品检验174
一、食品检验的概念174
二、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174
三、抽样检验174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行检验174
第八节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75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概念175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75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报告和通报175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175
五、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176
第九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76
一、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176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176
三、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77
四、食品安全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处理177
五、食品安全信息公布177
六、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178
第十节 法律责任178
一、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178
二、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的法律责任179
三、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法律责任179
第十五章 药品法律制度181
第一节 概述181
一、药品的概念181
二、药品管理立法181
第二节 药品的生产和经营182
一、药品生产182
二、药品经营183
三、禁止生产、销售的药品184
四、药品包装185
五、药品流通185
六、药品召回186
七、药品价格186
八、药品广告187
第三节 医疗机构制剂188
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条件188
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审批188
三、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188
四、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189
第四节 药品管理189
一、药品标准189
二、药品注册189
三、药物临床试验190
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192
五、进出口药品192
六、药品再评价192
七、药品储备193
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3
第五节 特殊药品194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94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195
三、放射性药品195
四、戒毒药品196
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196
第六节 血液制品197
一、血液制品的概念197
二、血液制品生产和经营197
三、单采血浆站197
第七节 疫苗198
一、疫苗的概念198
二、疫苗分类199
三、疫苗流通199
第八节 药品监督200
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200
二、药品检验机构及其职责200
第九节 法律责任201
一、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201
二、生产、经营假药的法律责任201
三、生产、经营劣药的法律责任201
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利益的法律责任201
五、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法律责任201
六、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制剂规定的法律责任202
七、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收受利益的法律责任202
八、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202
九、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发放证书的法律责任202
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202
第十六章 医疗器械法律制度204
第一节 概述204
一、医疗器械的概念204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立法204
三、医疗器械的分类205
第二节 医疗器械注册206
一、医疗器械注册的概念206
二、医疗器械分类注册管理206
三、医疗器械注册检测206
四、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与审批206
五、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207
六、医疗机构研制医疗器械产品的审批207
七、医疗器械标准207
八、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207
第三节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208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概念208
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208
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实施者职责209
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疗机构209
五、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209
六、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受试者权益保障210
第四节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210
一、医疗器械生产210
二、医疗器械经营211
三、医疗器械使用212
四、医疗器械广告213
第五节 医疗器械召回214
一、医疗器械召回的概念214
二、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215
三、医疗器械召回的方式和要求215
第六节 医疗器械监督216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216
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217
三、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及其职责217
第七节 法律责任217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217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法律责任218
三、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218
四、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218
五、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218
第十七章 医疗机构法律制度220
第一节 概述220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220
二、医疗机构的类别220
三、医疗机构管理立法221
第二节 医疗机构规划布局与设置审批221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221
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221
三、医疗机构设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222
四、医疗机构设置申请的审批223
第三节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223
一、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条件223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内容224
三、医疗机构的名称224
四、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225
五、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注销226
第四节 医疗机构执业226
一、严格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226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和业务培训226
三、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226
四、主动公开医疗相关信息227
五、积极救治患者227
六、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227
七、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227
八、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228
九、按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228
十、切实做好医院感染管理228
十一、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29
十二、正确发布医疗广告229
十三、及时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230
十四、认真接待患者投诉230
十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230
第五节 处方管理231
一、处方的概念231
二、处方的书写规则231
三、处方权的获得231
四、处方的开具232
五、处方的有效期限和用量232
六、处方调剂资格的取得232
七、处方调剂232
八、处方点评232
九、处方保管233
第六节 病历书写与保管234
一、病历和病历书写的概念234
二、病历书写的要求234
三、门(急)诊病历书写的内容234
四、住院病历书写的内容235
五、打印病历的内容及要求236
六、病历管理236
第七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236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236
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及其职责236
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236
四、药剂管理237
五、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职责237
第八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237
一、抗菌药物的概念237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238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238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238
五、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239
六、监督管理240
第九节 法律责任240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法律责任240
二、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法律责任240
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法律责任240
四、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法律责任240
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法律责任241
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241
七、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241
八、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241
第十八章 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一243
第一节 概述243
一、卫生技术人员的概念243
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立法243
第二节 执业医师244
一、医师的概念244
二、医师资格考试244
三、医师执业注册244
四、医师执业246
五、医师执业规则247
六、医师考核与培训250
七、法律责任250
第三节 港、澳、台和外国医师短期执业251
一、医师资格认定251
二、执业注册252
第四节 乡村医生255
一、乡村医生的概念255
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55
三、乡村医生执业规则256
四、乡村医生执业培训与考核256
五、法律责任257
第五节 护士258
一、护士的概念258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58
三、护士执业注册259
四、护士执业权利和义务259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260
六、法律责任260
第十九章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法律制度262
第一节 概述262
一、医疗技术的概念262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立法262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原则262
四、医疗技术的分类分级管理262
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263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264
七、监督管理265
第二节 人体器官移植265
一、人体器官移植的概念265
二、人体器官的捐献266
三、人体器官移植的机构266
四、人体器官的移植267
五、法律责任268
第三节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270
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概念270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审批270
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271
四、人类精子库273
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274
六、法律责任274
第四节 变性手术274
一、变性手术的概念274
二、医疗机构基本要求275
三、人员基本要求275
四、技术管理基本要求275
第五节 放射诊疗276
一、放射诊疗的概念276
二、开展放射诊疗的条件276
三、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277
四、放射事件的防范和处置278
五、法律责任278
第二十章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280
第一节 概述280
一、母婴保健的概念280
二、母婴保健立法280
第二节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280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范围280
二、婚前保健281
三、孕产期保健281
第三节 产前诊断283
一、产前诊断的概念283
二、产前诊断机构的条件283
三、产前诊断技术人员的条件283
四、产前诊断的实施283
五、严禁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284
第四节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285
一、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的概念285
二、医学技术鉴定组织285
三、医学技术鉴定的程序285
第五节 新生儿疾病筛查286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概念286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病种286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原则和程序286
四、新生儿疾病筛查医疗机构286
第六节 儿童保健287
一、儿童保健的概念287
二、儿童保健职责287
三、儿童保健内容288
第七节 母婴保健机构和母婴保健工作人员288
一、母婴保健机构288
二、母婴保健工作人员289
第八节 法律责任289
一、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289
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289
三、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责任290
四、造成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290
第二十一章 精神卫生法律制度291
第一节 概述291
一、精神卫生的概念291
二、精神卫生立法291
三、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292
四、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护292
五、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机制293
第二节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294
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294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精神障碍预防义务294
三、精神卫生监测网络296
第三节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96
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条件296
二、精神障碍的诊断297
三、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297
四、精神障碍患者的再次诊断和鉴定297
五、医疗机构管理298
六、精神障碍患者出院299
七、心理治疗300
八、未住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看护300
九、精神障碍患者违法行为的处理300
第四节 精神障碍的康复300
一、精神障碍康复的概念300
二、相关机构和单位的义务301
三、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责任301
第五节 保障措施301
一、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301
二、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301
三、精神卫生工作财政保障302
四、培养精神卫生专门人才302
五、开展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302
六、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302
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02
第六节 法律责任303
一、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法律责任303
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303
三、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人员的法律责任303
四、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303
第二十二章 献血和临床用血法律制度305
第一节 概述305
一、血液的概念305
二、献血和临床用血立法305
第二节 无偿献血306
一、无偿献血的含义306
二、无偿献血的主体306
三、无偿献血的用途306
四、无偿献血的管理306
第三节 血站307
一、血站的概念307
二、血站的类型307
三、血站的设置和审批307
四、血站的职责308
五、血站执业登记308
六、采集血液309
七、供应血液310
八、特殊血站执业310
第四节 临床用血310
一、临床用血的原则310
二、临床用血组织与职责311
三、临床用血管理311
四、患者自身储血313
五、临时采集血液313
六、临床用血应急预案313
第五节 法律责任313
一、非法采集、出售、出卖血液的法律责任313
二、违规采集血液的法律责任314
三、医疗机构未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314
四、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责任314
五、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血液的法律责任314
六、将不符合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法律责任315
七、卫生行政部门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315
第二十三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制度316
第一节 概述316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概念316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316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317
第二节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318
一、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318
二、人口发展规划的实施318
第三节 生育调节319
一、生育政策319
二、公民的生育权利319
三、公民的计划生育义务320
第四节 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320
一、计划生育奖励320
二、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321
第五节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21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原则321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范围322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322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报告323
第六节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323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323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323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324
第七节 法律责任325
一、违法实施与计划生育相关手术的法律责任325
二、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法律责任325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开展业务的法律责任325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325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未按规定从事业务的法律责任325
六、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法律责任326
七、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326
第二十四章 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制度327
第一节 概述327
一、医疗损害的概念327
二、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关系327
三、医疗损害责任立法327
第二节 医疗损害责任328
一、医疗损害责任主体328
二、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328
三、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329
第三节 医疗损害的预防与处置329
一、医疗损害的预防329
二、医疗过错行为的报告329
三、病历资料的填写与保管330
四、病历资料的复印330
五、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330
六、尸检330
第四节 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31
一、医疗损害鉴定331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31
第五节 医疗损害的行政处理与监督333
一、医疗损害争议的行政处理333
二、医疗损害鉴定的监督333
第六节 医疗损害赔偿334
一、医疗损害赔偿项目334
二、医疗损害赔偿途径334
第七节 法律责任334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334
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334
三、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335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335
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员的法律责任335
六、有关机构的法律责任335
七、扰乱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法律责任335
第二十五章 中医药法律制度337
第一节 概述337
一、中医药的概念337
二、中医药立法337
三、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和基本原则337
四、各级人民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职责338
五、中医药管理体制338
第二节 中医338
一、中医医疗机构338
二、中医从业人员341
三、中西结合医341
第三节 中药342
一、中药的概念342
二、中药的生产342
三、中药的经营342
四、中药品种保护343
第四节 中医药教育和科研344
一、中医药教育344
二、中医药科研344
三、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345
第五节 民族医药345
一、民族医药的概念345
二、继承和发展民族医药学346
第六节 法律责任347
一、中医医疗机构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法律责任347
二、擅自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347
三、中医药教育机构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法律责任347
四、造成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的法律责任347
五、损毁或者破坏中医药文献的法律责任347
六、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法律责任348
七、中医药管理部门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348
第二十六章 红十字会法律制度349
第一节 概述349
一、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349
二、中国红十字会349
三、中国红十字会立法350
第二节 红十字会的性质和组织350
一、红十字会的性质350
二、红十字会的组织350
第三节 红十字会的职责与权利351
一、红十字会的职责351
二、红十字会的权利352
第四节 红十字标志的使用352
一、红十字标志352
二、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使用352
三、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353
四、红十字标志的禁止使用353
第五节 红十字会的经费与财产354
一、红十字会经费与财产的来源354
二、红十字会经费与财产的管理354
第六节 法律责任355
一、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355
二、违反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法律责任356
参考文献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