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问题研析 民事诉讼法 2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 杨建华著 著
- 出版社: 三民书局有限公司
- ISBN:
- 出版时间:1988
- 标注页数:459页
- 文件大小:17MB
- 文件页数:475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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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壹、分公司之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1
贰、当事人不适格与为诉讼标的法律关系存否之判断7
叁、请求就共有土地为所有权移转登记之共同诉讼12
肆、为诉讼所必要之允许20
伍、第五十四条之共同诉讼与本诉讼之关系26
陆、共同诉讼之主观要件31
柒、诉讼代理人与送达代收权37
捌、诉讼代理权授与之证明43
玖、因参加诉讼所生费用之负担49
拾、诉讼救助程序中非显无胜诉之望之认定55
拾壹、起诉书状未记载原告正确住居所或事务所、营业所时之处理61
拾贰、声请回复原状之处理及对於原判决确定力之影响66
拾叁、裁判送达後诉讼程序之当然停止72
拾肆、拟制的合意停止诉讼程序78
拾伍、诉之要素相互间之关连性与补充判决83
拾陆、各审级之诉讼系属89
拾柒、「职权调查」与「职权调查证据」94
拾捌、欠缺诉讼成立要件之裁定与「诉讼判决」100
拾玖、当事人不适格或无保护之必要与诉权学说105
贰拾、将来给付之诉111
贰壹、请求计算及因该法律关系应为给付之诉之合并118
贰贰、确认法律关系「成立或不成立」与「存在或不存在」应如何区分124
贰叁、地政机关之调处对於民事诉讼之影响131
贰肆、单纯诉之合并与他种类型客观诉之合并之混合137
贰伍、诉之变更、追加经裁定驳回,抗告法院认抗告有理由时之处置142
贰陆、消极确认之诉之举证责任148
贰柒、未请求继续审判之无效和解153
贰捌、中间判决制度之检讨159
贰玖、裁判之对象与判决主文之记载165
叁拾、不真正连带债务判决主文之记载170
叁壹、愿供担保请宣告假执行或免为假执行176
叁贰、抵销抗辩尚未裁判确定前,得否再行起诉181
叁叁、「争点效」理论在实务上之采用187
叁肆、增减给付或变更法律行为效果之诉之性质196
叁伍、如何於判决书中认定既判力之客观范围201
叁陆、部分共有人请求回复共有物之判决及於他共有人之效力207
叁柒、舍弃上诉权与撤回上诉之判决确定时期212
叁捌、上诉权之一部舍弃或上诉之一部撤回与判决确定219
叁玖、第二审上诉之利益226
肆拾、诉讼外撤回上诉之合意232
肆壹、下级法院为终局裁判後,尚未系属於上级法院前,得为之诉讼行为240
肆贰、第二审法院得否准用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项不经言词辩论而为判决246
肆叁、於第二审扩张或减缩起诉之声明252
肆肆、於第二审扩张起诉声明其判决主文之记载257
肆伍、於第二审减缩起诉声明其判决主文之记载263
肆陆、於第二审为诉之追加後撤回上诉之效果268
肆柒、於第二审为诉之变更後得否撤回上诉273
肆捌、对待给付判决之上诉279
肆玖、因不合法驳回起诉或上诉之裁定送达前补正欠缺之效力289
伍拾、附带上诉与第二审诉之变更追加或提起反诉295
伍壹、一部终局判决之第三审上诉301
伍贰、违背专属管辖得否以之为再审理由307
伍叁、再审之诉之诉讼标的312
伍肆、再审理由与新旧诉讼标的理论316
伍伍、再审之诉本身之诉讼标的与本案原诉讼标的之相互依存关系321
伍陆、再审程序中起诉之撤回327
伍柒、对於再审之诉之确定终局判决提起再审之诉332
伍捌、上诉第三审补提理由书之期间338
伍玖、抗告或再为抗告於最高法院,得否提出新事实及证据344
陆拾、限制抗告於第三审法院之范围(上)350
陆壹、限制抗告於第三审法院之范围(下)356
陆贰、支付命令金额误写之更正362
陆叁、支付命令之一部异议367
陆肆、民法亲属编夫妻财产制部分之修正及於程序法之影响373
陆伍、协议离婚应为户籍登记得否提起给付之诉378
陆陆、民法亲属编之修正,关於结婚事实举证责任在法律上之推定385
陆柒、婚姻无效之诉与确认婚姻不成立之诉388
陆捌、民法亲属编将得撤销之「重婚」,修正为无效婚及於程序法之影响394
陆玖、以重婚为原因提起婚姻无效之诉之举证责任399
柒拾、民法亲属编修正前之重婚仍得提起撤销婚姻之诉404
柒壹、诉讼上和解离婚之效力409
柒贰、婚姻事件得斟酌当事人所未提出事实之范围414
柒叁、婚姻事件更行起诉之限制419
柒肆、亲属编修正後离婚之诉之诉讼标的425
柒伍、收养子女裁定认可程序为非讼事件431
柒陆、民法亲属编收养子女部分之修正及於程序法之影响436
柒柒、民法亲属编否认子女部分之修正及於程序法之影响442
柒捌、民法亲属编认领子女部分之修正及於程序法之影响445
柒玖、抛弃继承事件之处理449
捌拾、无人承认之继承在程序上之处理455